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 为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服务

摘自:http://www.mohrss.gov.cn/Desktop.aspx?path=mohrss/mohrss/InfoView&gid=192d2a00-2f8e-4299-b1e5-f67f67c3afff&tid=Cms_Info

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 为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服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尹蔚民

 

同志们:

 

职业培训是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的主要途径,是促进就业、稳定就业特别是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最积极、最有效的措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加大工作力度,扩大培训规模

 

围绕建立健全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一是依托现有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面向城乡各类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培训,实现技能就业。二是要充分发挥企业在职业培训中的主体作用,面向广大企业在岗职工,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使企业技能岗位的职工得到至少一次技能提升培训,全面提高企业职工的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要面向有创业要求的劳动者,积极开展创业培训,使每个有培训愿望的创业者都参加一次创业培训,提高创业成功率和经营稳定率,带动更多的劳动者实现就业。

 

二、完善工作措施,提高培训质量

 

重点从四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大力推行订单式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等培训模式,加强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实现培训与就业、培训与企业岗位要求紧密结合。二是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为劳动者及时提供技能鉴定服务,强化职业技能鉴定对职业培训效果的检验。三是加强职业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通过公开公正的认定方式,选择优质的培训资源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任务,并切实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监管。四是加强就业服务,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定期公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引导各类劳动者选择适合自身需要的培训项目,帮助劳动者顺利实现就业。

 

三、落实补贴政策,加大资金投入

 

国发[2010]36号文件进一步拓展和完善了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财政部正会同我部按照文件精神对现行政策操作办法进行调整,近期将正式印发。各地要按照两部文件要求调整完善本地区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职业培训的资金投入,合理确定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逐步提高职业培训支出比重,保证职业培训资金需求。此外,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通过完善补贴方式、强化过程监管、加强工作检查等措施,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培训能力

 

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和技术支持工作,是做好职业培训工作的前提。一是要加强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加快提升改造一批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提高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二是要加强职业培训信息管理平台建设,2012年底前在地级以上城市建立统一的职业培训信息管理平台,对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和接受政府补贴培训的人员进行动态管理。三是要加强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深化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快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培训教材和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建设,为职业培训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这次会后,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行好牵头部门统筹协调的职责,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尽快制定本地区贯彻落实国发[2010]36号文件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职业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细化各项政策的操作办法,加大工作宣传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201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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