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会保险制度拟作调整

     上海市社会保险制度拟作调整:记者25日获悉,调整后的本市社会保险制度将由“城保”、“镇保”、“农保”组成。
     其中“城保”覆盖全市所有企业及其职工,“镇保”参保对象则为本市被征地人员和其他城市化进程中的离土农民。
“镇保”已实施近7年
       2003年10月,本市从解决郊区城市化进程中离土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等情况出发,出台了“镇保”制度。截至今年2月底,本市“镇保”参保人数155.55万人,其中被征地人员97.54万人,通过企业参保缴费的为58.01万人;目前已有37.8万人领取养老金,人均月养老金757元。
      “镇保”的实施适应了本市郊区前一阶段社会经济的发展:被征地人员通过一次性缴纳不低于15年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及相关的补充保险费后,获得了基本养老保障,基本解决了患大病、重病后自负医疗费困难的问题。但随着本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不断完善,“镇保”制度的不足之处逐步显现。
       “由于‘镇保’与‘城保’在缴费成本上的差异较大,以及允许企业执行‘一厂两制’,造成不同企业之间以及同一企业内部职工之间在社会保险待遇上的不公平,这与《劳动合同法》中‘同工同酬’的原则是不相符的。”相关人士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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